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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进一步限制公立医院采购进口!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日前,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辖区内公立医院的政府采购活动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畴。
多年以来,由于对公立医院经营性收入资金的界定存在模糊认识,并受医院行业管理体制影响,公立医院使用经营性收入资金实施的采购活动一直未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畴,导致公立医院的采购程序和执行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给供应商的维权活动带来诸多不便,影响当地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因此,潍坊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促使这一现状改变,加快实现政府采购统一大市场。
在明确公立医院的政府采购范畴方面,《通知》明确,公立医院使用纳入预算管理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
也就是说,只要是公立医院政府采购活动,不管资金来源何处,都将纳入政府监管范畴!
《通知》还提出,各公立医院要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通过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科学确定政府采购需求等方式,做到预算编制“应编尽编”,严禁“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举债建设被明令禁止。
另外,《通知》明确,公立医院的主管预算单位还要对所属公立医院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管理和指导,做好公立医院采购进口产品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早在去年,财政部就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表示,公益性医院使用“自有资金”的采购应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一些地方公益性医院在执行中未将使用“自有资金”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是对政策口径理解不准确不到位,属于法律法规执行层面的问题。
各地应加强对公益性医院的政策宣传和指导,督促公益性医院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应编尽编”,从源头上加以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财政部还要求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加强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有了中央定调,全国落地的速度也随之加快。
今年4月,安徽省财政厅、卫健委、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6月1日起,各医疗机构使用财政预算资金和“自有资金”采购进口产品,必须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从严审批。
事实上,不仅是安徽一省,自财政部下发通知后,陕西、山东等多省市也都相继下发了加强公立医院政府采购监管的通知,严格管控公立医院“自有资金”政府采购项目。
这意味着,如果未经批准,即使是医院的自有资金,也不得随意用于购买进口产品!
这一系列政策的下发,让人明显感觉到,近年来国家对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正在不断升级。
除了将公立医院“自有资金”也纳入政府监管外,还有一系列难题正摆在公立医疗机构面前——药品耗材零加成,检查化验的价格进一步下调,医保DRG/DIP支付制度改革等,都预示着公立医院粗放式收入规模增长的“好日子”时代即将终结。
另一方面,财政也在不断收紧。今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立医院预算减少了65698.3万元,相比2021年降低了8.96%。
据公开资料显示,很多公立医疗机构获得的财政投入“基本支出”相对较小,医院收入主要依赖经营所得。同时,中央也三令五申严厉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所有的一切都在表明,公立医院的“紧日子”真的来了。而其所带来最严重的影响,也已经反应在了一些公立医疗机构身上:部分地方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正面临不同程度的债务影响,严重者甚至濒临关停与倒闭。
例如从去年7月关闭至今的四川乐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其去年在官网公开的收入支出情况表示:2020年度收、支总计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1139.8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财政专项拨款较上年减少,因疫情影响医疗收入也有所减少。
显然,医用耗材已经从原先医院的盈利中心,彻底变为成本中心,公立医院们不得不开始“节衣缩食”,从耗材入手开始控费。
在这样的境地下,一场医疗“控费潮”随之袭来,或许高性价比的国产品牌将成为医疗机构的第一选择。
而对于广大械企和经销商们来说,未来的竞争也只会更加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