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立即执行:未经批准,公立医院禁止采购进口设备!

时间:2022年08月18日     作者:英美达    浏览:2265

未经批准,公立医院禁止采购进口设备,进口产品采购迎来最严格论证要求,这一次,最先迈开步子的依然是安徽,如同安徽集采,或许这又将是全国的风向标!

近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健委、安徽省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开展采购活动,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进口审核的有关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

该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其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通知为准。

实际上,这一步国家已经酝酿了一年多。

去年,国家财政司有个产品采购目录表(未公开),检验产品列的非常细致。该文件就是采购目录表的补充说明,全部公立医院需要按照财政司文件执行。但财政司的文件当时只是建议参考,并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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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12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中,第九十一条明确:

“对境内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在功能、质量等指标能够满足政府采购需求的条件下,政府采购应当购买;首次投放市场的,政府采购应当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通过订购方式实施。采购人应当优先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产品研发合格后按约定采购。”

对比此次发布的最新政策第四条,内容完全相同。